2025年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从2025年12月1日起,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以下是搜工资网整理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227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及所辖县(市、区)为2010元;第三档: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910元。
二、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21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及所辖县(市、区)为18.8元;第三档: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8.2元。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四、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我省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扩展阅读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三项内容:
▶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注意:有些省市不包含的内容更多,至于是否包含“五险一金”,各地在执行的时候存在一些差异。
用人单位如果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承担什么责任?劳动者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将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对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权投诉举报,举报途径包括12333热线、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