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福建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新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以下是搜工资网整理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保留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平均值为2100元。其中:执行第一档有6个区,执行第二档有24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有31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有22个县。与现行标准相比,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03%。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3.5元、23元、21.5元、20元。与现行标准相比,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