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最低工资标准
新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1月起执行。下面搜工资网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新政发〔2024〕66号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区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通知标准执行。
二、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三档(各档标准及适用区域详见附表1和附表2)。月最低工资标准三个档次分别为2070元、1890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0元执行)、1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个档次分别为20.7元、18.9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元执行)、17.5元。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四、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以下项目: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五、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畅通咨询服务热线,进一步做好最低工资制度及标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努力营造贯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的良好氛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坚决进行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的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纳入自治区发布范围。
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扩展阅读
问:此次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最低工资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对维护劳动者的最基本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逐步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不断完善分配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就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重大举措。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问:此次调整的依据是什么?如何划分档次?
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最低工资制度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低收入劳动者生活水平,根据近年来自治区经济社会运行、职工工资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综合考虑影响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相关因素,制定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此次调整后的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三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1890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0元执行)、1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7元、18.9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元执行)、17.5元。
问: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自治区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