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广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涨
从2021年7月1日起,将广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1元,即增加10元。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136元。

此次调标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人每年增加基础养老金120元,全区将有约640万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直接受益。本次调标自治区财政筹措资金2.94亿元,2021年累计筹措资金26.44亿元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通知》要求,本次自治区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全区有39个县(市、区)在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进一步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达每人每月176元。
领取金额计算方法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
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第1年缴费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本人第n年缴费工资/第n-1年职工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