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为33786元和2100元

7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调整了新一年的缴存基数。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2021年度(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下限为33786元和2100元。

广州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为33786元和2100元

2021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100元),不高于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786元。新一年度缴存上限比上一年度的30876元略有提高。

此外,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缴存比例,即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2021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第二个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2021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总额。

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

此外,对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缓缴。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以网上自主办理方式为主,有需要的单位也可预约前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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