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都区最低工资标准增至2280元
搜工资网从区人社局获悉,本月起,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升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升为22元。

此次调整,我区按照江苏省一类地区标准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20元调升为22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8.5元调升为22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了解到,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作为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