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地区2021一季城镇人均收入:绍兴领跑,苏州第三,宿迁垫底
江浙地区2021一季城镇人均收入:绍兴领跑,苏州第三,宿迁垫底
个人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自由支配的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都包含在其中。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和转移性净收入。江苏、浙江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国民富裕程度等都居全国领先地位,今日盘点江浙两省2021年一季度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绍兴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21年一季度达到24162元,居全省之首,地区富裕程度较高,对促进消费升级和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工资收入对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程度最大,近年来绍兴市地区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新兴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对提高地区人均收入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今年第一季度,宁波和苏州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3526元和23118元,一方面是地区人均收入接近,另一方面是地区经济发展比较平稳,企业效益规模比较大。另外杭州、南京等城市一季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在24000元以下。
2025年第一季度,常州、镇江等地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在2万元以下,其中浙江省衢州市、丽水市增长速度较快,均超过了9%以上,区域经济运行质量也较好。
总体上看,2021年一季度,江浙地区各城市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出现了较快的增长,城镇人均收入水平也在全国领先。其中浙江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600元,高于江苏省基数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居民富裕程度相对较高,地区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也较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