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
重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最新公布,接下来随着搜工资网小编了解一下重庆最低工资标准详情。
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渝人社发〔2024〕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市政府审议,决定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标准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小时。
(二)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二、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的项目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执行时间
上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各用人单位应在本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扩展阅读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收入的法律制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工资收入水平,增加职工工资在第一次分配中的比重,确保工资实际水平不因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而降低;有利于引导缩小企业内部职工工资分配的差距,改善职工的基本生活,调动第一线职工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基本消费能力,带动不同层面群体相应收入的增加,拉动内需;有利于增强工资调控对劳动力资源的吸引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具体标准是怎样呢?
答:考虑到全市各区县(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各区县(自治县)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等因素,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两档制,最低月工资标准两档分别比原标准2100元/月和2000元/月提高了230元和20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比原标准21元/小时和20元/小时提高了2元/小时:
第一档: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全日制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100元/月调整为23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21元/小时调整为23元/小时。
第二档: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日制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从2000元/月调整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元/小时调整为22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括及不包括哪些项目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工资、奖金、津贴(特殊津贴除外)、货币性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但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